作者: 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 来源: 日期:2024-09-10 00:56
本报讯 一农民因打架被县公安局拘留10日后,将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。
宜阳一农民告赢公安局
本报讯 一农民因打架被县公安局拘留10日后,将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。日前,宜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,县公安局败诉。
2004年8月10日,宜阳县张午乡上龙村农民张知和冯香团因争地引起纠纷,双方互相厮打,并都受了伤,先后到医院治疗。当晚,冯香团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。
当月31日,宜阳县公安局将张知带回后,向张知出具了传唤证,履行了“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”,送达了对张知的“行政处罚决定书”,对张知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张知当日即被拘留于宜阳县行政拘留所,并交付被拘留期间的生活费180元。
事后,张知不服,在申请复议被维持原决定后,依法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宜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宜阳县公安局作出的对张知的“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”和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”,为同一时间,从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中不能分辨出先后顺序;针对第三人冯香团伤情所作的“法医鉴定报告书”中所认定的第三人伤是在8月12日,属事实不清,主要证据不足,依法应予撤销。原告张知提出被告赔偿原告交付拘留所的180元生活费的请求,符合法律规定,依法应予支持。
据此,宜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撤销被告2004年12月31日给原告作出的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”,赔偿原告180元,负担诉讼费用300元。
目前,判决书已经生效,宜阳县公安局已履行了赔偿义务。
。本文来源: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-www.xhxgb.com